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帮人把钱换成虚拟币转走,会构成掩饰隐瞒吗?

2026-08-01

有人在网上接到兼职,说只要帮忙收款、买虚拟币、转到指定钱包,就能拿手续费。钱进银行卡,再进入交易平台,最后转到陌生钱包地址。这样的操作如果服务于电诈、网络赌博或其他上游犯罪,可能被评价为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及其收益。案件重点不在“虚拟币”三个字,而在行为人是否帮助改变资金形态和转移去向。

一、虚拟币会改变资金追踪路径

两高关于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的司法解释中,将通过转账或者其他支付结算方式转移资金、将财产转换为现金、金融票据、有价证券等行为纳入审查范围。典型案例也关注利用虚拟币、黄金等方式转移犯罪所得的行为。

在虚拟币案件里,办案机关会看资金是否来自被害人转账,行为人是否按照上家指令收款、买币、转币,是否收取手续费,是否规避银行和平台风控。这些事实共同决定行为处在犯罪链条的哪个环节。

二、哪些证据会影响明知判断

主观明知不能只靠一句“我不知道”判断。常见证据包括:

1. 聊天记录中是否出现“黑钱”“卡冻了”“别问来源”“马上转币”等提示。 2. 手续费是否明显高于正常兼职收入。 3. 是否使用多张银行卡、多部手机、多平台账户收款。 4. 是否在银行预警、平台限制、公安电话提醒后继续操作。 5. 是否删除聊天记录、换设备、让他人代实名。 6. 是否曾经处理过类似资金,形成稳定配合关系。

这些材料能说明当事人对资金异常的认识程度,也能区分偶发帮助、持续配合和组织化转移。

三、帮信和掩隐要看行为位置

有些案件会在帮信罪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之间争议。提供银行卡、支付账户帮助上游犯罪收款,可能进入帮信罪审查;如果进一步把已经进入账户的赃款换成虚拟币并转走,行为更接近赃款处置环节。

上游犯罪尚未判决,不必然影响下游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案件处理。案件仍要审查能否证明该笔资金来源于犯罪,以及行为人对资金异常具有认识基础。

四、家属应当保存哪些材料

家属得知当事人因虚拟币转账被带走,不要先删交易软件、清空钱包记录或联系同案人。应当尽量保存这些材料:

1. 银行卡流水和交易平台充值记录。 2. 钱包地址、转币时间、链上交易哈希。 3. 兼职招聘信息、聊天记录、佣金结算记录。 4. 银行或平台风险提示、冻结通知。 5. 当事人正常工作、收入、生活消费记录。

这些材料有助于还原当事人到底是临时被利用,还是持续参与资金转移。

五、佛山刑事辩护实务提醒

孟翔律师网处理虚拟币涉刑风险文章时,会把问题放在资金链条里看:钱从哪里来,谁控制账户,谁操作买币,转到哪个钱包,拿了多少费用,收到过什么异常提示。佛山及珠三角年轻人参与线上兼职较多,看到高额返佣、代实名、代买币、代转钱包地址时,要特别谨慎。

常见问题

问:我只帮忙买了一次虚拟币,也会被追责吗?

一次行为也可能被审查。要看金额、资金来源、聊天提示、获利情况和操作方式。

问:虚拟币钱包不是实名的,案件还能查到吗?

链上记录、交易平台实名信息、银行卡流水、设备登录和聊天记录都可能被调取,不能简单认为查不到。

问:把佣金退了,案件就没事了吗?

退佣金是处理情节之一,不能单独决定案件结果。还要看行为性质、金额、明知程度和是否协助追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