砂石运输和渣土清运被人控制,企业怎么判断刑事风险?
2026-08-01
佛山及珠三角工程项目中,砂石供应、渣土清运、运输线路、车辆进出都很关键。有些项目会遇到“只能用某家车队”“只能买某家砂石”“不用就不让施工”的情况。若背后靠堵路、拦车、阻工、威胁来控制,可能涉及强迫交易、寻衅滋事、非法经营、非法采矿等刑事风险。
扫黑除恶对工程建设、交通运输、矿产砂石等行业长期保持关注,因为这些领域交易金额大、现场人员多、地方关系复杂,容易出现行业控制。
砂石和清运问题很少只停留在合同纸面上。车进不了场、料到不了工地、渣土清不出去,项目当天就会停。刑事审查也会顺着现场控制、运输路线、货源来源和结算账户往下看。
先区分正常合作和强迫控制
正常合作有报价、合同、验收、结算和发票。强迫控制常伴随现场压力:外来车辆不能进场,原供应商被赶走,工地门口被堵,施工人员被威胁,项目被迫接受明显不合理价格。
如果某些人员长期控制多个项目的砂石和清运,向施工方收取进场费、协调费、保护费,还可能被审查是否具有恶势力特征。
企业要固定哪些证据
证据分两类。交易材料包括采购合同、报价单、送货单、磅单、发票、付款流水、运输单、施工日志。强迫材料包括拦车视频、堵门照片、威胁聊天、报警回执、停工记录、人员受伤病历、项目损失说明。
如果怀疑非法采矿,还要注意砂石来源、采挖地点、运输路线、车辆牌照和付款对象。只说“被当地人控制”,证据上不够。
对施工企业来说,现场证据要和项目文件对应起来。哪一批砂石进不了场,哪台车被拦,哪一天工期被耽误,监理日志和施工日报怎么记录,甲方有没有发函催工,这些材料能把“被控制”从感受变成可核查的事实。
风险提醒
施工企业遇到这类问题,不要私下找另一伙人硬碰硬。先固定现场和交易证据,再考虑报警、行政投诉、合同救济和项目风险处置。对供应商来说,靠威胁拿项目、靠拦车保市场,会让商业争议进入刑事程序;对被害企业来说,越早形成书面记录,后续越容易说明损失和被迫交易过程。
参考依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六条、第三百四十三条、第二百九十三条。 2.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2026年扫黑除恶工作方向的公开资料。 3. 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关于工程建设、交通运输、矿产砂石等行业治理的公开资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