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丈夫持刀刺死妻子 涉嫌故意杀人罪被批捕(2016.9.19)

2016-09-20

因家庭矛盾,一对80后夫妻多次争吵,最后发展为丈夫持刀杀妻。9月19日,湖南常德澧县人民检察院以涉嫌故意杀人罪,对犯罪嫌疑人肖某批准逮捕。

  9月3日20时许,澧县公安局接到辖区群众报警:澧阳镇老关庙女子张某被丈夫肖某持水果刀刺伤,生命垂危。民警及120急救车迅速赶往现场。张某已当场死亡,民警迅速控制现场,并开展现场勘察及调查访问工作。9月4日,犯罪嫌疑人肖某被抓获。

  经审讯,犯罪嫌疑人肖某对其持水果刀刺死妻子张某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今年年初以来,肖某因家庭矛盾,多次与妻子张某发生争吵。案发当晚,肖某携带水果刀来到岳母家。因言语冲突,两人再度吵了起来,肖某便用水果刀对妻子张某连刺数刀,致其当场死亡。肖某随即翻过院子铁门,逃离现场。经鉴定,张某系锐器刺击左胸部致肺静脉破裂死亡。

  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侦查之中。

阅读延伸:

故意杀人,是指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属于侵犯公民人身民主权利罪的一种。是中国刑法中少数性质最恶劣的犯罪行为之一。我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故意杀人罪是行为犯,只要行为人实施了故意杀人的行为,就构成故意杀人罪。由于生命权利是公民人身权利中最基本、最重要的权利,因此,不管被害人是否实际被杀,不管杀人行为处于故意犯罪的预备、未遂、中止等哪个阶段,都构成犯罪,应当立案追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