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人把商铺出租收租,债权人能否冻结承租人应付的租金?
2026-08-10
佛山一位做建材供货的老板,客户的欠款进了执行程序,查了一圈没查到可供执行的财产,案件终本。半年后他路过债务人名下的一间商铺,发现里面开着家餐饮店,生意不错。他多留了个心眼:商铺是债务人租给餐饮店老板的,每月收租金。欠钱的人名下没财产,却有持续的租金进账,这笔钱能不能动?答案是:租金属于债务人对承租人的债权,符合法定条件的,执行法院可以冻结,并通知承租人直接向申请执行人支付。
租金债权为什么可以执行
进入执行程序后,债务人享有的到期债权属于责任财产的范围。商铺出租产生的租金,是债务人对承租人享有的金钱债权——按月到期的部分可以直接执行,尚未到期的租期收益也可以先行冻结,禁止承租人向债务人支付。
程序上的基本路径:向执行法院提交租金债权的线索材料,申请冻结债务人对承租人的租金债权;法院审查后作出裁定,并向承租人送达协助执行通知,要求其在指定期限内向法院或者申请执行人履行。承租人在期限内既不提出异议又不履行的,法院可以强制执行其财产。
线索要先核实成可执行的事实
法院采取措施前,线索要经得起核实。围绕租赁关系,把这几类材料收集起来:
租赁关系存在的证据。商铺现场经营的照片和视频,承租人办理营业执照时登记的营业场所信息,租赁合同备案记录,物业管理处、水电费缴纳记录里体现的承租人信息。
租金支付线索。租金金额和支付周期,承租人的付款方式;如果能了解到租金打进了债务人哪个账户,或者打进了债务人指定的其他账户,一并说明。
债务人与商铺的权属关系。不动产登记信息显示商铺登记在债务人名下,或者债务人通过其他方式享有出租权利。
现场取证注意方式:拍照录像记录经营状态即可,不要去骚扰承租人经营,更不要私下要求承租人把钱付给自己——承租人没有义务配合私下的要求,正式渠道是法院的协助执行通知。
承租人的义务和异议
承租人收到协助执行通知后,擅自向债务人支付租金的,该支付不能对抗执行,仍可能在已付范围内承担再次支付的责任。所以多数承租人收到法院通知后会选择暂停支付或者向法院提存。
承租人对租金债权提出异议的,比如主张租金已经一次性付清、租约已经解除,法院对异议一般不作实体审查,对该债权的执行程序会停下来。遇到这种情况,债权人可以另行提起代位权诉讼,通过实体审理确认债权,也可以申请法院对租赁合同的真实性进行调查。
防一手:债务人常见的规避套路
实践中债务人把租金“做没”的手法有几种,发现线索后要一并核查:
租约明显反常的。租期拉到十几年二十年、租金一次性收取、租金明显低于市场水平的,很可能是为规避执行倒签或者虚设的合同,可以请求法院核查租赁合同的签订时间和租金流水。
租金收进他人账户的。承租人按债务人指示把租金付给亲属或者关联方的,把收款账户线索一并提交法院;债务人无偿转让租金收益或者以明显不合理低价处分的,债权人还可以考虑行使撤销权。
债务人拒不申报或者虚假申报租金收益,情节严重的,可以申请法院采取罚款、拘留措施,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的,依法移送追究刑事责任。
动作要快,材料要齐
租金按月产生,账户说换就换,发现线索后尽快把材料整理成书面申请递交执行法院:租赁线索说明、证据材料清单、请求冻结的租金范围和账户信息。法院采取措施后,跟进协助执行通知的送达情况和承租人的反馈,承租人付款后申请法院发还。
终本之后,持续性的租金收益是最好用的突破口之一。把租赁关系查实、把冻结程序走对,每月的租金就能变成债权回收的现金流。
孟翔律师,广东佛山执业律师,广东尚尧律师事务所执行主任,长期办理佛山及珠三角货款追收与执行线索核查案件。发现债务人租金收益线索的,建议先核实租赁关系和收款路径,再向执行法院提交书面冻结申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