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文摘

停产型号承诺长期供应配件,库存耗尽后厂家是否必须重新开模生产?

2026-09-16

承诺长期供应配件的家电厂家,不能仅以库存耗尽结束供件义务;是否必须重新开模,要看承诺内容、适配替代件、履行成本和法定售后责任。顺德厂家应先核对经销协议、停产时间及待修型号,确认供件期限与技术要求,再比较开模、外协供件或依法换退的方案。即使不能强制要求重开模具,违约及售后补救责任也可能继续存在。

长期供应的承诺,先查它约束哪一段售后服务

以佛山顺德一家吸尘器厂家为假设:某型号停产后,厂家向经销商承诺长期供应维修配件。几年后,旧款外壳库存用尽,原模具已按内部资产流程报废,经销商要求厂家恢复开模。假设中没有约定具体供件年限,也未写必须使用原厂原模生产。仅凭长期供应四个字,还不能确定应供多少年、供什么零件,以及是否接受符合要求的其他生产方式。

查阅材料时,应把经销合同中的售后附件与保修卡、招商承诺、停产通知一起阅读。合同可能承诺停产后某一期间继续提供付费维修件;保修卡则规定单台产品的免费维修期限。供件保障期间与免费维修期间承担的功能不同,不能因为免费维修期届满,就认定厂家可以停止此前承诺的有偿供件。

承诺对象也会影响主张。经销商依据供货协议请求提供备件,与消费者依据保修承诺要求修复产品,并非相同的请求。经销商自己向客户承诺终身免费换件,厂家是否也承担这项增量义务,要查授权、确认或其他合同依据;对厂家已经向消费者作出的承诺,也不能只拿经销商内部结算协议加以限制。

《民法典》第五百零九条要求按约全面履行,并根据合同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等义务。约定不明确的事项,可按第五百一十条寻求补充,结合相关条款或交易习惯确定。厂家与经销商可以把长期承诺落实为具体年限、型号范围、下单方式和合理交期,但补充协议不能单方删去对方已有权利。[民法典官方全文](https://www.court.gov.cn/zixun/xiangqing/233181.html)

解释长期时,应关注当初为什么作出承诺:是保障存量用户维修,还是保证某类专用部件持续采购;供货价格中是否已包含长期备件成本;双方此前是否连续按某种口径履行。不能把长期直接解释成永久,也不能由厂家在缺货后自行宣布已经足够长。

供件义务要求合格配件,未必指定重开原模

明确仍在供件期间后,需要进一步识别履行标准。外壳的卡扣尺寸、材料耐热性能,电控板的接口和保护程序,都可能影响修复效果。同名配件未必可替换;零件装得上,也不能代替对安全性、耐久性和功能的核验。

如果双方仅约定供应符合某型号技术要求的配件,没有约定特定生产方式,厂家可评估合规外协生产、保留工装改造或经过验证的兼容件。《民法典》第五百一十一条关于履行方式不明确时依有利于实现合同目的的方式履行,为这种分析提供了规则基础。能以合格配件满足维修目的时,请求方仍坚持某一开模方式,需要说明该方式为何属于约定或实现目的所必需。

反过来,合同明确限定原设计、原材料或特定认证要求的,不能只因代用品便宜就单方替换。厂家应准备图纸版本、材料规格、关键尺寸、装配测试和适用型号说明;涉及相应安全或认证要求的,还须完成必要核验。没有完成这些工作前,不宜让售后网点自行剪线、改孔或者拆除保护功能以交付维修。

替代方案还应说明费用和保修安排。若原来约定免费维修,厂家提出新件需要改装,应查改装费用有无转给消费者的依据;若经销商另付费采购备件,则需确定新件单价、最小采购量和交期。厂家不能把已承诺的零散维修供件,未经协商改成必须整批采购上千件。

成本过高能否抗辩,需要一份可核对的生产说明

旧模具不能继续使用,并不当然表示合同已经无法履行。有图纸、合法生产条件和可用外协资源时,重新制造仍可能在技术上可行。模具因厂家主动报废而灭失,也不能只凭一张资产核销单就当作免责理由。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条对非金钱债务的继续履行规定了例外,包括法律上或事实上不能履行、不适于强制履行或者履行费用过高,以及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未请求履行。存在相应情形并导致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法院或仲裁机构可根据当事人请求终止合同权利义务关系,但违约责任仍须另行处理。厂家提出成本抗辩,需要证明具体例外,不能把内部预算不批准视为合同已经终止。

假设为满足少量旧款外壳的维修需求,需要重新设计模具并进行材料验证,厂家可以提交开模报价、最小生产批量、测试费用、剩余需求数量及替代方案说明。金额比较应包括全部合理维修需求,不宜只选一位已经催修的用户,掩盖仍在保障期内的其他存量产品。预计需求缺乏依据时,可以结合在用型号数量、历史故障工单和剩余承诺期限说明测算方法。

判断费用是否过高,也不能机械地把开模费除以配件售价。配件虽便宜,缺失后可能使整机无法使用;经销商采购时可能正是依赖长期售后承诺。需要比较履行利益、成本来源及可行救济,而不是设定一个法律并不存在的固定倍数。厂家明知旧款还有售后责任却提前销毁图纸、报废工装的情况,还会影响对责任及损失的评价。

这份生产说明宜由售后、技术、采购共同核对。售后说明尚有多少真实需求,技术说明哪些替代方案可以达到原标准,采购提供外协与开模询价。缺少图纸、无人愿意报价、已有合格替代件,分别意味着不同的处理方向,不宜统称为无法生产。

消费者仍在等待维修时,先核对三包适用范围

企业间正在协商开模,并不意味着对消费者的售后处理可以一直搁置。对于《部分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目录所列产品,第七条要求生产者在产品停产后五年内继续提供符合技术要求的零配件。该规定第二条限定适用目录,第四条同时保留未列入目录产品的三包责任和经营者作出的更高承诺,不能将五年供件要求笼统套用到所有智能家居产品。[部分商品三包规定官方全文](https://www.samr.gov.cn/zw/zfxxgk/zc/xzgfxwj/art/2019/art_f943e66de125437d92df701e1654c47c.html)

例如,目录中包括吸尘器等商品。判断某款新型清洁设备是否适用时,应查产品实际类别和相应专项规则,不能只看电商页面的营销名称。停产后五年的供件要求,也不等于所有产品都享受五年免费保修;需分别核对停产日期、销售凭证、三包有效期及厂家更高承诺。[北京市政府关于停产供件的公开答复](https://www.beijing.gov.cn/hudong/bmwd/jsjbmyyt/jsjblwjf/jsjblwjfwlxf/202207/t20220705_2763160.html)

对适用上述规定且处于三包有效期内的产品,因生产者未供应零配件,自送修之日起超过九十日未修好的,第十二条规定了由销售者凭修理记录免费调换同型号同规格产品的处理。符合换货条件而没有同型号同规格产品、消费者又不愿调换其他型号规格并要求退货的,还应按第十三条处理。厂家不能把重开模的预计完成日期当作延后这些责任的当然依据。

停止供件后的通知,宜按产品型号和维修状态发给相关渠道,说明现有备件、可适配方案和负责处理的人员。厂家与经销商可以协商换机、退款的费用分担,但其内部约定不能免除依法应向消费者承担的责任。对已送修产品,应保留接修日期、缺件原因及沟通记录,不宜让网点以等待厂家回复为由不作记录。

佛山孟翔律师实务提醒

孟翔律师,广东佛山执业律师,广东尚尧律师事务所执行主任,兰州大学法律硕士。

收到重新开模要求后,厂家可先安排一次针对该配件的技术核查:旧图纸和模具是否还在,零件缺失会让整机丧失哪些功能,合格外协件能否在承诺期限内交付。把技术结论交给合同经办人,与约定的供件标准逐项对应,再决定承诺恢复供货还是提出替代履行方案。

若最终需要协商换机、退货或赔偿,应明确覆盖的型号、用户范围、已发生费用及尚未处理的售后请求。经销商自行支付的补偿也应有客户诉求、处理依据和付款凭证,不能只有汇总报销额。依据《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二条、第五百八十四条判断补救及损失时,还要审查责任基础、因果关系和可预见范围,避免把一切渠道支出直接转给厂家。

对尚未报废的旧款模具,管理人员应在资产处置前增加一次售后责任核对,保留停产时间、备件消耗预测及图纸保存位置。等最后一件库存用完后再寻找工装,往往会让本可提前安排的备件问题变成多批用户同时等待维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