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文摘

商场样板间撤场时家具已被反复体验使用,品牌方应按新品还是残值结算?

2026-09-16

商场样板间家具撤场,按新品还是残值结算,要先确定双方约定的是买卖、回购还是租借。家具已供顾客体验,不会自动改掉原买卖价款,也不能单凭有磨损就要求使用方赔付新品。乐从家具品牌处理撤场账目时,应先找铺样协议和入场清单,再逐件记录状态,分别核算约定价款与异常损坏。

先确认这笔钱是付给谁、为什么支付

同样是一套沙发摆在商场,结算方向可能相反。商场买下沙发用于自营样板间,可能仍欠品牌货款;商场此前买入,品牌承诺闭店回购,则可能由品牌支付回购款;品牌保留家具供商场展示,撤场时可能只是商场返还实物,另结租金或损坏费用。没有识别这些安排,就讨论新品价打几折,双方可能一直在算不同的账。

假设入场单写着样品,财务据此认为撤场必须原价退回,但合同正文记载展品由商场购买,且没有退回安排。样品这一名称只说明展示用途,不能单独证明品牌负有回购义务。应查订货单、付款凭证、年度合作协议及撤场条款,确认是否存在退回、转售或抵货款的约定。发票名称和内部固定资产登记可提供线索,仍要结合双方真实交易内容。

家具由品牌直接交到商场,也未必是品牌与商场直接交易。若实际订购人是入驻经销商,应核对商场只是提供展位,还是对结算作了独立承诺。品牌不能仅因家具放在商场就要求场地方承担全部货款;商场也不宜将经销商欠租直接换算为品牌应付的样品款。

已经出售的展品,使用后的折旧怎样影响原价款

对于已经成立的买卖,买受人应按约定数额与方式付款。《民法典》第六百二十六条是判断原货款的依据之一。商场在接收家具后按约展示使用,不能仅以家具现在已经变旧为由,把未付货款单方改为二手价值。原来买入的是新品还是折价样品、当时约定的交付状态与价格,决定了原始结算口径。

如果品牌曾同意到期回购,应把回购款单独算清。比如双方约定按原供货价的一定比例回购,且已将正常展示损耗计入折价,结算时就要防止再对同一正常损耗重复扣款。若约定只回购结构完好、配件齐全的家具,应检查争议物品是否满足条件,并辨别该条件针对的是一般展示旧痕还是影响使用的损伤。

一方临时发来的残值表,未经对方接受,不宜直接当成原合同的定价条款。价格约定不明时,应按《民法典》第五百一十条先查补充协议、相关条款或交易习惯;仍不能确定的,再根据合同类型适用相应补充规则。涉及第五百一十一条的市场价规则,应注意订约时间和履行地,不能直接把撤场当天回收商的压价报价替代所有合同价格。

当事人协商以旧家具抵冲另笔货款时,还应写清抵冲对象、抵冲金额和实际交付条件。工作人员在撤场表上签收几件家具,可以证明接收行为;是否同时确认款项结清,须读签收文字及其背景。对有争议的金额,签收记录可以明确待核价项目,避免盘点签字被误解为总账和解。

租用或借用展示时,先辨别被允许的使用

租赁家具适用《民法典》第七百零九条至第七百一十一条关于使用方法与损耗的规则。承租人按约定方法或家具性质使用造成的正常损耗,不承担赔偿责任;超出约定使用并造成损失的,需要审查违约责任。第七百三十三条要求返还符合约定或按性质使用后状态的租赁物,并没有一概要求返还时恢复成全新未使用。

假设双方明确安排沙发供顾客试坐、餐桌供体验摆台,品牌看到坐垫出现与合理展示相符的使用痕迹后,不能只凭失去全新状态就按新品零售价索赔。反过来,长期将沙发放在漏雨处、撤场时拖拽桌腿造成断裂,是否超出正常使用,需要看保管、搬运记录以及损伤成因,不能全部归入体验磨损。

免费借用展示与有偿租赁的基础不同,不能未经分析就把租赁条文直接套在所有免费铺样关系上。免费展示应核查约定用途、保管义务、返还要求及实际违约情况,依相应合同约定和通则判断。即使没有收取租金,商场也不宜擅自将家具出售、出借到其他场地或拆改后拒绝说明去向。

品牌曾允许体验,却又要求撤场时达到未拆封新品状态的,应结合协议形成过程、展示目的及双方约定解释。存在预先拟定的免责、加重责任条款时,还需审查提示说明与条款效力。不能仅凭条款印在附件末尾,就直接认定使用方承担任何原因造成的全部价值下降。

撤场盘点怎样把正常旧痕和赔偿金额分开

撤场前可按展品编号制作状态对照:入场是否已有划痕、展示中有无维修、更换了哪些部件、撤场前哪些功能仍可使用。照片应包含整件家具与受损细节,避免只拍局部裂口无法对应具体展品。搬运交接前后分两次核对,有助于判断损坏在展示期间还是装运途中形成。

没有入场照片时,不宜虚构一份补拍的新旧对照。可以寻找当时的开业影像、验收备注、安装工单或首次维修记录,再说明资料缺口。布艺起球、木材开裂、五金松动等现象可能分别涉及使用、材料或维护原因,单看撤场照片未必能确定责任。金额较大且成因有争议的,可以协商专业检测或评估事项。

索赔金额应围绕违约造成的实际损失核算,并审查可预见范围。能恢复原有使用状态的损伤,可比较合理维修费与维修后仍存在的价值减损;修复费用已包含恢复外观的部分,不应重复计作同一外观贬值。无法修复且需按价值损失处理时,要说明受损前的展示旧品价值和残余价值,新品门店标价只能作为相关资料,不能单独证明损失数额。

处置样品还应避免扩大损失。可以返还的家具不宜因价格争执长期弃置,影响二次使用;拟低价出售的,应保留询价和处置依据,防止用一次未经核验的处理价确定全部减损。品牌实际收回了可用家具、又收到修复款的,应在结算中体现,不能按全部灭失金额计赔后继续忽略实物价值。

佛山孟翔律师实务提醒

孟翔律师,广东佛山执业律师,广东尚尧律师事务所执行主任,兰州大学法律硕士。

渠道经理可以把撤场表的金额分为原货款、约定回购款、租借费用和损坏赔偿四栏,只填实际存在的项目,并对应合同依据。每件家具注明由谁取回、何时交接、是否保留价款争议;同一件物品出现在两个项目时,检查是否出现重复扣减或重复索赔。

品牌与商场准备共同盘点时,应先核对展品所有人和结算相对方,再约定能证明状态的拍照及签收方法。盘点完成后,将数量无争议而金额待核的物品列明,安排有依据的保管和搬运。先解决实物去向与责任期间,再协商价格,能减少撤场后的新增争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