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文摘

耗材合同要求使用专用配套,医院想兼容第三方耗材,厂家能否拒绝开放参数?

2026-10-26

厂家不能仅凭合同有“专用配套”四个字,就拒绝所有技术资料请求;医院也不能仅因希望降低耗材成本,要求厂家开放全部算法、配方或控制权限。应先明确需要什么参数、厂家承诺过什么、拟兼容产品是否具备合规和安全条件,再判断应当提供哪些资料、能否有限披露,以及拒绝理由是否成立。

假设佛山一家器械企业向医院供应检测设备和配套耗材。医院发现第三方耗材价格较低,要求取得接口参数以便适配;厂家引用专用配套条款,称参数涉及安全和内部技术。判断前,应取得第三方产品的适配依据,以及厂家拒绝提供各项参数的具体理由。报价低和回复拒绝本身,都不能说明该组合是否可用或拒绝是否违法。

把“开放参数”拆成一份可以逐项回答的清单

医院首先应说明请求的具体内容。安装所需的电气接口信息、说明书应记载的使用条件、数据输出格式,与内部控制算法、制造配方、源代码和修改权限,并不是同一种资料。只发出“请开放全部参数”的函件,厂家很难判断用途,争议解决机关也难以确定请求对象。

可以将每项资料对应到拟完成的动作:确认第三方耗材是否处于适用范围,需要哪些型号和性能信息;读取已有检测结果,需要哪种输出格式;改变设备控制逻辑,又需要什么权限。现有说明书已经给出答案的,先核版本和完整性。只有提供源代码才能实现兼容,还是给出必要接口文档即可,应由技术人员提出可核实的说明,不能由采购人员凭成本估算决定。

《民法典》第五百九十九条要求卖方按照约定或者交易习惯交付有关单证和资料,第五百零九条同时规定依合同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这些规定有助于判断已购设备正常使用所需的资料,但不等于医院因此取得厂家全部研发成果。厂家也不能把本来应交付的说明书改称“内部文件”,借保密之名不予交付。

请求还应发给承担义务的主体。设备卖方、耗材供应商、注册人、软件权利人可能不是同一家公司。合同相对方是否承诺协调原厂开放、是否已有授权,要分别核实;不能因为经销商没有掌握参数就认定其没有违约,也不能仅凭设备品牌直接把经销商作出的所有承诺归给厂家。

专用配套与兼容承诺冲突时,核原文及形成过程

“专用”可能指唯一指定品牌,也可能指满足特定规格、经过验证的型号,或者仅描述当时随设备提供的配置。医院应拿出合同附件、招标答疑、技术确认、演示记录及往来邮件,指出自己理解为可兼容的依据。厂家则应说明限制具体针对什么、订约时是否已明确告知,而不是出现争议后才把专用解释为永久排他。

第四百六十六条要求依意思表示解释规则确定争议条款含义。特别承诺某几种第三方型号可用,不能扩大成所有同类耗材均可用;厂家已明确承诺在约定条件下提供接口,也不能用一般性的专用条款直接覆盖该承诺。承诺由谁作出、是否成为双方约定,应先证明,不能把销售人员未经确认的介绍直接写成厂家保证。

为重复使用预先拟定、订约时未与对方协商的限制,还要按第四百九十六条至第四百九十八条分别审查是否订入、是否无效以及如何解释。未尽合理提示说明义务而致使对方未注意或理解重大利害条款,与条款本身不合理限制主要权利,是不同问题。医院签过合同不代表这些审查都可以省略;条款涉及专用耗材,也不代表它当然无效。

如果原约定确实只保障特定配套使用,医院后来希望新增兼容功能,可以提出变更方案,协商开发、验证、授权和费用。不能把新增功能全部包装成免费售后;同样,厂家不能对原先已经承诺并收取对价的兼容支持,再不加区分地重复收费。

有合格证,并不等于这一组合已经可以使用

《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采用2024年修订文本,该次修订自2025年1月20日起实施。第三十九条要求说明书、标签与经注册或备案的相关内容一致,并载明性能、结构、适用范围、警示、安装使用及维护等信息。审核时应核对具体设备和耗材的注册备案信息、说明书型号及使用条件,不能只比包装是否写着“通用”。

耗材本身属于依法管理的医疗器械时,应核注册或备案、合格证明及有效状态;第五十五条禁止经营、使用未依法注册备案、无合格证明以及过期、失效、淘汰的器械。但各自文件齐全,仍不当然证明两者组合适配。尺寸可以装入、设备可以启动,也不能代替对预期用途和安全有效性的评价。

第二十一条规定,已注册的第二类、第三类器械设计、原材料、生产工艺、适用范围、使用方法等发生实质性变化,可能影响安全、有效的,注册人须向原注册部门申请变更注册;其他变化按规定备案或报告。不是医院每问一个参数都要变更注册,也不是修改控制参数后只要签一份免责书就可以使用。应先确定拟调整的内容和影响,再由承担相应责任的主体依法处理。

医院作为使用单位,第四十八条要求其按说明书、技术操作规范等使用器械;第五十条还涉及按要求检查、校准、维护并记录。验证安排应由具备相应能力的人员按合规方案进行,不能未经必要核验便在临床使用中试错。已经发现安全隐患的,第五十二条要求立即停用并通知检修,经检修仍达不到使用安全标准的不得继续使用,费用争议不能成为继续冒险使用的理由。

厂家应说明哪项风险,医院应限定哪种用途

厂家提出安全理由,应把风险对应到具体请求。例如某一参数影响计量、剂量控制或结果判定,需要说明其作用、当前允许条件、第三方材料缺少什么依据,以及能否通过合理验证解决。仅写“为了患者安全,一律不提供”,既不能证明每项资料都需拒绝,也没有回答合同中已经承诺的协助如何履行。

医院也应说明资料接收者、验证对象及用途,不能要求厂家把全部内部技术直接交给竞争生产商。涉及受保护的秘密或第三方许可限制,先审权利归属和授权范围,再讨论限定人员查看、提供必要接口说明、由双方认可的专业机构核验等方案。此类安排应有明确的保密、使用和返还销毁要求;签了保密协议并不自动取得所有技术的使用许可。

双方可以形成逐项答复:哪些现成资料应交付,哪些信息可在限定条件下提供,哪些需要进一步技术评价,哪些请求暂不能满足及原因。每一项都注明责任人、反馈日期和需补材料,医院据此安排验证或调整采购,厂家据此落实应提供的支持。第三方耗材供应商应提交自己的适配证据,不能把尚未完成的产品验证全部转化成原厂无偿研发义务。

专用限制是否涉及垄断,另看市场证据

合同有专用耗材限制,不能单独证明厂家具有市场支配地位。《反垄断法》第二十二条针对具有市场支配地位者无正当理由拒绝交易、限定交易或搭售等行为;第二十三条要求结合相关市场份额、竞争状况、控制能力、交易依赖和进入难度等因素判断。专有接口、医院转换成本高,是需要调查的事实,不等于垄断认定已经完成。

医院可保留采购时可选择的设备及全周期费用、已经投入后的替换成本、可行兼容产品、厂家对同类请求的处理和具体拒绝理由。安全要求是否真实对应产品,是否存在能达到相同安全目的且限制较小的方案,均需证据分析。不能仅凭第三方报价低,就认定原厂价格或专用限制违法。

第六十八条区分依法行使知识产权与滥用知识产权排除、限制竞争。厂家有知识产权,不意味着任何限制都不受审查;医院有降低成本的需要,也不意味着可以越过授权或安全条件自行取得内部资料。合同请求、安全合规和竞争争议应分别提出,不能以“否则就是垄断”代替具体的资料交付依据。

佛山孟翔律师实务提醒

医院向合同义务方提出请求时,可附一份参数用途清单,列明所对应的兼容承诺、设备与耗材型号、希望取得的资料形式,并要求在结合技术工作量确定的合理期限内逐项答复。厂家应由合同、注册质量和技术人员共同回复,区分已承诺义务与新增开发,不让销售或工程师独自作出全部免责或无条件开放承诺。

确有违约的,再依据第五百七十七条等规定选择继续履行、补救或赔偿。第五百八十条对非金钱债务请求履行规定了例外,包括法律上或事实上不能履行、标的不适于强制履行或履行费用过高,以及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未请求履行。主张另购设备或耗材差价,应依第五百八十四条、第五百九十一条说明因果、可预见性及合理减损,不把所有未来采购预算都列作既成损失。提交争议解决时,应明确要求谁交付哪项资料或承担哪笔支出,并附合同、技术核查及拒绝记录。

佛山合同纠纷律师审查这类合作,重点是确认可以依法兑现的兼容范围。商业约定不能免除安全义务,安全理由也不能未经具体说明就覆盖全部合同责任。

本文法律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0年通过,2021年1月1日起施行)、《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2024年修订,该次修订2025年1月20日起实施)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2022年修正,该次修正2022年8月1日起施行)。场景为假设,不对应具体医院或企业争议。

孟翔律师,广东尚尧律师事务所执行主任,兰州大学法律硕士,主要执业地广东佛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