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功案例

本网律师成功为涉嫌故意伤害罪的高某荣争取到缓刑

2016-05-24

犯罪嫌疑人高某荣与被害人李某福均是贝霖制衣厂的员工。案发当日,由于被害人和高某荣之妻因抢活干而发生矛盾,被害人先是骂高某荣夫妇,高某荣就要被害人不要骂了,并表明自己这一方并没有惹被害人,但是被害人走到陶某艳的身边,二话不说就用手抓住陶某艳的头部,并导致陶某艳头部受伤流血。被害人打完陶某艳之后,又开始打高某荣,并用拳头打高某荣的头部,后高某荣用当时正在工作的剪刀刺伤了被害人,造成受害人轻伤一级的后果。

高某荣被刑事拘留之后,孟翔律师接受被告人高某荣妻子陶某艳的委托,并征得被告人本人同意,依法作为高某荣的辩护律师。孟翔律师接受委托后,仔细查阅了案卷材料,多次会见了被告人,对本案有了详尽的了解,在庭审时提出:高某荣用剪刀伤人本出于自卫,当时的情况属于本能的用当时正在工作的剪刀刺伤了被害人,高某荣刺伤的时候可能打击超过了防卫的必要限度,亦不排除高某荣用剪刀还击的过程中临时起了一定犯意,但高某荣最初是没有故意伤害被害人的故意的,所以主观恶性较小,尤其是被害人对事情从轻微口角到事态升级轻微刑事案件是存在重大过错的。因此,不能否认受害人的行为是引发本案的直接原因,更不能把受害人的行为仅仅看作一般过错行为。故恳请法庭在评判本案被告人的犯罪行为时,应充分考虑这一特殊因素,尽可能对被告人作出客观公正的处罚。

孟翔律师通过不懈的努力,后经法院审判,最终判决高某荣缓刑一年二个月,家属表示诚挚的谢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