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功案例

本网律师成功为涉嫌交通肇事罪黄某争取到缓刑

2016-06-07

被告人黄某未考取摩托车驾驶资格,驾驶前轮制动不合格的无号牌正三轮轻便摩托车搭乘被害人刘某沿佛山市南海区大沥镇黄岐渤海路从鄱阳路往广佛路方向行驶。行驶至渤海路五金城无绿灯处时,黄某因身体突然发生疼痛,没有采取停车措施,低头继续驾驶车辆前行,没有观察前方路况,碰撞前方由张某停在非机动车道内的轻型厢式货车尾部,造成车辆损坏,刘某受伤经送医院抢救无效死亡的道路交通事故。黄某违反道路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一人死亡,并负事故主要责任,其行为构成交通肇事罪。孟翔律师接受委托后为黄某开展辩护,后经法院审判,成功争取到缓刑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