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分享

涉嫌盗窃20多万逃亡两年,本网律师辩护成功检察院不予批捕

2016-05-05

基本案情

2013年7月,唐某、黄某二人因涉嫌盗窃罪被公安机关抓获,后被检察院依法向法院提起公诉并被判刑,仍有袁某、唐某某二人在逃。2015年8月,袁某向公安自首,并于次日通过家属委托本网律师为其辩护。

承办过程

袁某被刑拘次日,本网律师即赶赴深圳宝安看守所会见袁某,了解相关案情,就有关法律规定对袁某进行告知与解释。随后向公安机关提出取保申请,但公安一直未予书面答复;袁某被拘约一个月时,公安机关向宝安检察院提出逮捕申请,同时也向检察院提出不予批准逮捕的请求。

案件结果

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检察院作出不予批捕决定,公安立即释放袁某。

律师总结

本案之所以能够完美解决,一是袁某以最快的速度聘请律师,并获得有效、有利的法律帮助,面对公安不露怯;二是律师就相关的程序权利以及注意事项对袁某进行了重点提示,彻底避免了实务中常见的骗供、指供、诱供等情况的发生,袁某的供述中没有出现对其不利的与法律事实不符的不利供述,签字画押更是谨慎,最终证据不足,只得释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