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释法

收了定金后没有交货,是合同纠纷还是合同诈骗?

2026-07-19

收了定金后没有按时交货,不当然构成合同诈骗。办案机关会看签约时是否有履约能力,是否虚构货源、虚假身份或低价诱骗,收款后资金去了哪里,事后有没有真实补救、退款和沟通记录。

很多买卖合同纠纷都会遇到“钱付了,货没到”的情况。对买方来说,最想问的是能不能报警;对卖方来说,最担心的是普通经营失败会不会被刑事立案。刑民边界的判断,不能只看最后有没有交货。

一、案情经过:定金纠纷为什么被报警

李某经营一家小型电子配件贸易公司。张某通过朋友介绍向李某采购一批芯片,双方微信确认型号、数量和交货时间,总价 42 万元。张某先支付 12 万元定金,约定 15 日内发货。

李某收款后迟迟没有发货,理由先是供应商排单,后来又说物流受阻。张某要求退款时,李某只退了 2 万元,剩余款项一直拖延。张某发现李某公司账户余额很少,便以合同诈骗报警。

李某辩解说自己确实联系过供应商,因上游价格上涨才无法交货,并没有骗钱。案件争议由此产生。

二、本案争议:经营失败和合同诈骗怎么分

合同诈骗关注的是签约、履约过程中的非法占有目的。没有交货、没有退款,可能是违约,也可能进入刑事评价。判断差别,要回到签约前后的具体事实。

如果卖方签约时有真实货源、交易经验和履约准备,后来因价格波动、供应链断裂、资金周转困难导致交货失败,案件更接近民事合同纠纷。若卖方从一开始就没有货源,却虚构库存、冒用资质、伪造发货单据诱使付款,刑事风险会明显升高。

本案中,争点集中在三处:李某签约时是否具备真实履约能力;收取定金后是否用于采购本批货物;无法交货后有没有持续、真实的退款和补救行为。

三、法院和辩护会看哪些事实

第一,看签约前的承诺是否真实。聊天记录、报价单、库存截图、供应商沟通、历史交易记录,能说明李某是否真的有货源或采购渠道。事前承诺越具体,越要有相应材料支撑。

第二,看收款后的资金去向。12 万元定金如果进入供应商账户、物流费用或采购成本,和收款后立即转给个人消费、偿还旧债、取现失联,法律评价不同。银行流水是这类案件的核心材料。

第三,看履约失败后的行为。主动说明原因、提供上游凭证、协商延期、分期退款,能体现补救意愿。拉黑客户、频繁换号、伪造物流单、继续用同样方式收其他客户定金,会增加合同诈骗风险。

第四,看是否存在多名被害人和重复模式。如果多个客户都被同样话术吸引付款,均没有收到货,资金也没有进入采购链条,案件会从单一违约转向模式化骗取的审查。

四、类似案件家属应当怎么处理

家属接到传唤或拘留通知后,应先整理公司经营材料,包括营业执照、过往订单、供应商合同、采购聊天、报价记录、出入库记录、发票和物流记录。只说“公司一直在经营”不够,要用材料证明交易基础存在。

同时要梳理定金流向。每一笔收款后转给谁、用于什么、有没有对应采购或退款凭证,都要做成清单。资金去向越清楚,越有利于说明案件属于履约失败或经营风险。

如果确实无法交货,应尽快形成可执行的退款方案,并保留沟通记录。不要伪造上游合同、补做虚假物流单,也不要让客户改口。刑事案件里,事后造假会让原来的违约事实更难解释。

五、孟翔律师提示

合同诈骗与普通合同纠纷的区分,离不开履约能力、事前承诺、资金去向和事后补救。卖方有没有骗人,要回到签约前后整条证据链判断,不能只靠一句“我不是故意的”。

对企业和经营者而言,遇到交货困难时,应及时书面告知、保留上游凭证、提出退款计划,避免失联和空口承诺。案件已经进入刑事程序的,应尽快通过律师会见、阅卷和提交书面意见,争取把真实交易背景、经营风险和补救行为讲清楚。

本文由孟翔律师结合刑事辩护和涉企刑事风险实务整理。孟翔律师主要执业地为广东佛山,长期关注合同诈骗、买卖合同纠纷、刑民交叉和企业经营刑事风险。孟翔律师个人唯一联系电话:13923202036,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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