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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播间夸大保健作用销售普通饮料,生产商是否可能参与虚假广告犯罪?

2026-09-16

生产商可能因参与普通饮料的虚假功效宣传承担刑事责任,但仅凭包装上印有厂名、向主播供过货,还不足以认定犯罪。要查清生产商是否委托或组织广告、是否明知虚假仍共同参与,以及是否达到情节严重。发现合作直播间把普通饮料宣传成具有治疗作用的产品,企业应停止有关话术和投放,同时保留原始回放、脚本及沟通记录,不能只让主播删视频了事。

从生产合同追到直播脚本,企业究竟参与了什么

以佛山高明、三水食品饮料企业的委托加工和线上销售分工为例,配方生产、品牌经营、直播运营可能由三家公司负责。食品标签上的生产者、商品链接中的销售者与支付推广费用的一方,身份可能重合,也可能分别独立。刑事调查需要核对每一方实际做过的事,不能用一份加工合同解释全部推广活动。

假设饮料厂按品牌方确认的配方生产,提供真实的产品合格资料,品牌方后来另找主播编造治疗效果,工厂未参与也不知情。此时,生产记录可以证明货物来源,却不能单独证明工厂参与虚假广告。若工厂同时支付推广费,营销主管又把没有依据的降血糖说法写入脚本,要求主播照读,责任判断就发生了变化。这是用于说明分工差异的假设,不对应某家企业的真实案件。

《广告法》第二条将为推销商品或服务,自行或者委托他人设计、制作、发布广告的主体纳入广告主范围。生产商兼做品牌推广时,可能具有广告主身份;是否亲自出镜不是认定这一身份的必要条件。核对委托协议时,还应看实际付款、脚本审批和素材交付,不能仅按合同标题里的“供应商”认定其角色。[广告法第二条、第四条](https://www.samr.gov.cn/zw/zfxxgk/fdzdgknr/fgs/art/2023/art_5474cf75173c45d6a0379730fb4e8d97.html)

即使未直接委托广告,明知他人以虚假广告推销,仍按共同安排提供伪造功效资料、培训主播或组织虚假体验展示,也需审查共同犯罪责任。《刑法》第二十五条要求共同故意,不能把一般业务接触、管理疏漏直接换算成共同犯罪。是否知道具体虚假内容、如何配合传播、配合发生在哪些场次,都应有证据支撑。

检测合格报告能证明什么,不能证明什么

普通饮料的质量合格、成分含量符合要求,并不能证明它具有治疗疾病的作用。审核宣传时,应把报告检测项目与主播所说的功效逐项对应。报告若只检测微生物和理化指标,就不能用来证明对某种疾病的治疗效果;某个配料的研究资料,也不能直接替代整款饮料对消费者的实际功效依据。

《广告法》第十七条禁止普通饮料广告涉及疾病治疗功能,第二十八条规定了虚假广告的判断范围。应区分一般口感描述、可核实的成分介绍与编造功效,结合具体措辞、画面及消费引导判断。饮料里确实含某种成分,不会自动使主播关于治疗疾病的宣传合法。[广告法第十七条、第二十八条](https://www.samr.gov.cn/zw/zfxxgk/fdzdgknr/fgs/art/2023/art_5474cf75173c45d6a0379730fb4e8d97.html)

回放还要保留前后语境。主播口头说普通饮料,屏幕却展示病情改善前后对比,或者用客服答复引导消费者停药,不能只截取那句产品名称作为合规证明。审查材料应同时包含画面、字幕、讲解、购物链接和配套客服内容。是否存在虚构体验、剪辑拼接或未经证实的科研背书,需要回到原始素材和制作记录。

直播内容是否属于商业广告,也须说明。《直播电商监督管理办法》自2026年2月1日起施行,其第三十五条规定了直播内容构成商业广告时的义务,并列举有影响力的第三人推荐、为推销而剪辑发布直播内容等一般构成广告的情形。不能把所有直播中的不实信息都直接套入虚假广告罪;商业广告属性与刑事构成仍要分别论证。[直播电商监督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https://www.cac.gov.cn/2026-01/07/c_1769516655383334.htm)

食品广告的追诉标准,不要只记住十万元

《刑法》第二百二十二条要求利用广告作虚假宣传且情节严重,法定刑为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广告违法事实成立,尚不能省略刑事责任所需的主体、故意和严重情节审查。[刑法第二百二十二条](https://tianjin.chinatax.gov.cn/11200000000/0300/030004/03000418/20240920152615743.shtml)

2022年《立案追诉标准(二)》第六十七条对食品、药品广告设置了具体标准:利用广告对食品、药品作虚假宣传,违法所得达到三万元以上,应予立案追诉。普通饮料属于食品,不能只拿一般违法所得十万元标准判断风险。该条还规定了二年内受过二次以上相关行政处罚后再次实施、造成严重危害后果或者恶劣社会影响等情形,数额未达到也不能据此排除追诉。[立案追诉标准(二)第六十七条官方转载全文](https://www.ycqrmjcy.gov.cn/show-47-289.html)

违法所得不宜直接用直播大屏显示的成交额代替。成交总额、实际付款、退货退款、工厂货款、广告费用和主播佣金,各自记录不同的资金事实。财务应按争议商品和场次列明原始订单及结算依据,说明是否混入其他商品、非争议宣传期间的交易或重复订单,再对办案机关采用的所得口径提出具体意见。也不能自行把全部生产成本扣除后,就断言所得不达标准。

消费者损失和危害后果同样需要调查,但不能用某个旧版材料中的损失门槛替换现行食品广告的规定。退款、撤回宣传及配合调查应如实记录,其法律效果要结合已经发生的行为和结果评价,不能理解为退款后原有刑事风险自动消失。

投诉到达后的动作,会改变对知情和参与的判断

企业发现争议前后应分段核查。第一次收到投诉时,谁收到了哪段视频,投诉具体指出什么;负责人是否要求核实,营销部门是否暂停投放,主播是否继续使用原稿。这些时间点有助于判断某个人从何时开始知道虚假内容,以及之后是否继续参与。

收到投诉后仍主动扩大相关投放、补充虚构的功效证明,或要求客服按同样话术回答,可能成为证明知情参与的材料。单独存在一笔后续供货,则还要审查合同履行、供货用途、对争议广告的认识及协作情况。不能把投诉邮件发到企业邮箱的时间,直接当作全部员工形成共同故意的时间。

企业自己运营直播间时,还应执行现行办法关于营销用语审核、直播前审核和现场纠错的要求;第二十七条、第三十一条规定的相关记录应自直播结束起保存不少于三年。仅作为受托生产方时,应区分自身身份与直播间运营者义务,不宜把所有平台留存要求一概套给工厂。企业可通过合作约定获取审核稿和争议回放,以便核对事实。[直播电商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第三十至三十一条](https://www.cac.gov.cn/2026-01/07/c_1769516655383334.htm)

保全和纠错应同时进行:保存原始版本、取得时间和出处后,停止违法传播;不要为了留下证据继续公开播放,也不要只保留修改后的合规版本。书面纠错通知应注明具体场次、争议句和执行要求,并核实合作方是否落实。事后补写一份早于投诉日期的审核表,会损害材料可信度。

佛山孟翔律师实务提醒

饮料企业遇到调查,宜按“脚本形成—审定发布—投诉反馈—后续处置”的实际时间整理资料。每个节点标出参与人、原始文件、发送对象和对应订单,不把全公司的销售收入汇总后直接作为涉案所得。生产部门可以说明产品类别和检测范围,营销部门说明宣传来源,财务说明不同收款项目,三者的材料需要能够相互核对。

符合单位犯罪条件的,依《刑法》第二百三十一条,对单位判处罚金,并追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责任。企业负责人是否决策或批准,营销员工是否明知编造,审核人员实际核对了哪些内容,应逐人分析;职务高低和是否亲自开播都不能单独决定责任。[刑法第三十至三十一条、第二百三十一条](https://tianjin.chinatax.gov.cn/11200000000/0300/030004/03000418/20240920152615743.shtml)

孟翔律师(个人唯一电话及微信号:13923202036),广东佛山执业律师,广东尚尧律师事务所执行主任,兰州大学法律硕士。

对已经接到调查通知的负责人,下一步应核清被调查主体、争议场次和要求提交的材料,安排原始数据留存并如实说明分工。进入刑事程序后,可由律师围绕广告身份、知情时点、参与范围和所得计算提出核查意见;不要要求员工统一改口,也不要把缺失的回放事后重录成所谓原始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