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金技术工到龄却未领取养老金,企业继续用工能否直接改签返聘协议?
2026-10-24
不能只凭“年龄到了、养老金还没发”就直接改签返聘协议。企业应先确认职工实际法定退休年月,以及是否处于依法办理的弹性延迟退休期间;属于后者的,劳动关系和相应社保义务继续。确已进入超龄用工阶段的,也须按现行规定保障报酬、工时、劳动安全和工伤等权益,不能用协议名称一并排除。未领养老金的原因,还决定了哪些历史问题需要另行处理。
比如,南海一家五金厂的模具技术工刚过六十岁生日,人事准备把劳动合同换成“退休返聘协议”,约定社保由个人负责、加班不另计酬。老师傅仍按原班次调机、带徒,养老金却一直没到账。此时应先查明“六十岁”是否确实是他的法定退休节点,而不是先让他签字确认已经退休。
同样称为到龄,实际可能还没有达到法定退休时间
自2025年起,法定退休年龄按国家规定逐步调整。企业应根据出生年月、原适用退休年龄类别及有关特殊规定核算,不能继续统一用男六十、女五十或五十五周岁处理,也不能把逐步调整后的最终年龄直接套到所有人身上。
《国务院关于渐进式延迟法定退休年龄的办法》第一条规定了分类调整节奏。五金厂应将经核实的退休年月记入人员档案,并与社保经办信息核对。职务名称写“技师”“车间主管”,本身不足以决定某名职工应适用哪个退休年龄类别;档案信息有分歧的,应先按规定核实。
尚未达到其实际法定退休年龄、又不属于依法提前退休等情形的,不能因过了过去的年龄节点,就当然按退休人员处理。原劳动关系仍应依相应法律规则履行或依法处理;继续在原岗位上班,只换合同封面,不会自动产生企业期待的免责效果。
已经超过退休节点,也要核对既有退休安排。单位口头说“多干两年”,与依法选择弹性延迟退休,并不是可以随意互换的两种叫法。
弹性延迟退休期间,不能改成不缴社保的普通返聘
《实施弹性退休制度暂行办法》第四条规定,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单位与职工协商一致,可以弹性延迟退休,距法定退休年龄最长不超过三年;双方应提前一个月书面明确延迟退休时间等事项,确定后不再延长。不能只由企业单方通知,也不能为继续留人无限延后。
第五条明确,弹性延迟退休期间劳动关系或者人事关系延续,单位和职工应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因此,五金厂若已与技术工依法确定延迟退休时间,就不应同时让其签“双方仅为劳务关系,所有保险自行解决”的文件。
弹性延迟期间双方协商一致,可以提前终止该安排并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到约定的延迟退休时间,也应按规定办理。不能一面保留延迟退休安排,一面又把其待遇当成已经办理退休后的新招人员。
这项制度也有适用边界。2024年12月31日前已达到原法定退休年龄的人员,不适用该暂行办法;已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人员,不再受理弹性退休申请。企业不能为补齐资料而倒签一份延迟退休文件,声称此前所有用工状态都已得到确认。
没领养老金,要查缺在哪一步
养老金未到账,至少可能涉及缴费年限不足、单位历史欠缴、档案或账户归集尚未完成、申请待审核,以及尚未到核准待遇发放起点等不同情况。只问员工“领没领”,还不足以确定企业下一步应做什么。
按弹性退休暂行办法第八条、第九条,单位应按规定提出基本养老金领取申请,经办机构审核,职工从审核通过的退休时间次月开始领取。企业应核申请回执、审核结果和待遇起始年月,不宜仅凭某天银行账户没有入账,就否认或者确认其全部退休状态。
如果缺的是缴费年限,还要区分到龄后的继续缴费与原劳动关系期间本来应缴而未缴的部分。新规允许的个人继续缴费,不是让企业把过去欠缴的责任转给员工。养老金资格、补缴条件、是否存在不能补办造成的损失,应分别向经办部门核实,并结合具体事实处理,不能承诺任何缺口都能一次补齐。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涉及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终止情形,实施条例第二十一条又规定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劳动合同终止。适用时还须结合现行退休制度和具体安排。不能据“尚未领养老金”反推原劳动关系必然无限延续,也不能据“已经到龄”认定今后完全没有劳动保障义务。
对到龄前后的工资、加班、缴费和终止事项,宜按对应期间分别核算。让员工在新协议里笼统写“过去全部结清、没有任何争议”,不能代替实际付款、缴费和合法结算的核对。
真正进入超龄用工阶段,书面协议仍有明确要求
2026年7月1日起施行的《超龄劳动者基本权益保障暂行规定》,适用于用人单位招用超过法定退休年龄、接受单位劳动管理并从事有报酬劳动的人员;符合规定提前退休后再次被招用的,也依照执行。其第二十三条另行明确,依法弹性延迟退休期间仍适用劳动合同法等规定。
对符合超龄用工情形的技术工,可以依法协商签订书面用工协议,但应写清期限、工作内容、地点、工时休息、报酬、社会保险和劳动保护等事项。标题叫“返聘”“技术服务”或者“顾问”,都不能代替这些实际安排。
一名老师傅每天接受车间排班、按月领报酬、负责指定设备调试,与独立承接一次技术成果、自己组织工作的人,履行状态不同。企业应如实记录,不通过把工资改名“咨询费”或让员工开票来掩盖实际管理。
第九条至第十二条规定了工时、报酬保障:一般不安排超龄劳动者加班;安排加班,应遵守劳动法相应工时限制和报酬规定。正常劳动的报酬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应以货币按约定及时足额支付,至少每月一次。不能约定“年纪大所以不计加班”,也不能把所有报酬拖到年度项目完成才结算。
用工期限届满、约定工作完成、约定终止条件出现或者协商一致解除等,应按适用规则和协议处理。新规没有把超龄人员所有请求一概等同于普通劳动合同请求;企业也不应据此推成任何时候均可不结算、不交接地停止用工。
三种保险事项要分别写,不能只写自愿不参保
工伤保险首先需要明确。暂行规定第十五条要求用人单位为超龄劳动者参加工伤保险并缴费,个人不缴纳工伤保险费。符合该规定的用工,不能以尚未领取养老金、双方签了劳务文件或已经买商业意外险为由省略。具体经办和保障事项,应按现行配套规定办理,不沿用过去某些超龄人员可自愿单项参保的印象。
养老保险则有另一套安排。第十六条规定,未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选择继续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超龄劳动者,可以个人身份继续缴费;经与单位协商一致,单位也可以按规定为其缴纳,个人应缴部分由单位代扣代缴。它不同于弹性延迟退休期间劳动关系延续、单位和职工依法足额缴费的规则。
医保还应单独查。职工是否已经享受基本医保退休人员待遇,不一定与养老金领取状态完全同步。第十七条对未享受该医保待遇而选择继续参保的人员,也规定了个人继续缴费和协商由单位按规定缴纳的安排。不能只因养老金已核准,就把医保资料也勾为“已办完”。
因此,新协议应将工伤参保责任、养老继续缴费选择、医保待遇及衔接分别说明,并核实际办理结果。对依法应缴的社会保险,员工承诺不缴不能免除义务;2025年施行的劳动争议司法解释(二)第十九条已明确此类约定或承诺无效。但不能反过来忽略超龄新规的具体分类,声称所有超龄人员均须按普通在职职工的同一方式缴纳全部险种。
佛山孟翔律师实务提醒:留人方案要同时核待遇和岗位
南海五金厂续用技术骨干时,人事可先整理出生及档案信息、退休年月核算、弹性安排、养老金申请与缴费记录,逐项标明已确认和仍待处理的事项。车间则应说明实际任务:是在安全条件下指导工艺、带徒,还是仍被安排夜间抢修、重体力操作或者危险作业。
暂行规定第十三条禁止安排超龄劳动者从事危害其身心健康的劳动或者危险作业,第十四条要求相应安全和职业卫生教育培训。企业不能因为老师傅熟悉设备,就省掉岗位适配和培训,更不能让“自愿承担风险”替代法定保护。保险能否承保,也不决定某项危险安排是否合法。
发生争议时,应先明确请求。新规第十九条规定的劳动报酬、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和工伤保障争议,依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处理;其他事项可依法向法院起诉。工资或者加班等符合第二十条的违法问题,还可向人社部门投诉。申请处理时应列出具体用工期间、报酬项目、工时及相应证据,不能只提交一页“返聘协议”就要求有关机关判断所有问题。
续签前,应把尚未完成的养老金申请、缴费核对和岗位调整交给明确的经办人员,并约定反馈时间。对仍在继续工作的老师傅,先按实际适用规则落实发薪、参保和安全安排,不能让“等返聘协议签完”成为保障空档。
主要依据:[渐进式延迟法定退休年龄决定及办法](https://legalinfo.moj.gov.cn/zhfxfzzx/fzzxyw/202409/t20240913_506025.html)、[实施弹性退休制度暂行办法](https://policy.mofcom.gov.cn/claw/clawContent.shtml?id=101394)、[超龄劳动者基本权益保障暂行规定](https://policy.mofcom.gov.cn/claw/clawContent.shtml?id=105973)、[劳动争议司法解释(二)](https://www.court.gov.cn/zixun/xiangqing/472691.html)。
孟翔律师主要执业于广东佛山,现任广东尚尧律师事务所执行主任,兰州大学法律硕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