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文摘

汽配测试协议写样件不返还,客户把量产模具一起送来,工厂能否按同一条款处理?

2026-11-02

汽配测试协议写样件不返还,不能仅因量产模具与样件一起送达,就按同一条款把模具留作自有或报废处置。应先核模具是实际测试对象,还是为试制、装配提供的辅助工具,再解释不返还约定覆盖哪些物品和行为。即使条款适用于某件物品,不返还的原因、保留期限以及有无销毁或转让授权,仍可能需要分别确认。

同车送来的物品,在测试中可能承担不同用途

假设南海一家汽车零部件企业将试制样件交给测试工厂,同时运来一套后续还要用于量产的模具。测试委托书注明样件不返还,物流交接单把几箱样件和模具列在同一批货物中。测试结束,仓管准备统一按不返还物品登记,客户却要求马上把模具送到下一家生产厂。此处是范围争议的假设,并非实际案件。

应把委托书中的测试项目与每件交付物对应。样件可能本就要经过破坏性测试,模具可能仅用于制作标准样件、装夹或复核尺寸,也可能本身就是被测试对象。物品叫模具还是样品,是识别线索,实际约定的用途和工序才有助于确定条款范围。

客户送货时没有把模具单独列成一张单据,会增加识别困难,但不直接改变其性质。可以结合模具编号、进场照片、试模要求、沟通记录和后续生产安排核实。工厂出具接收回执只写“材料一批”,也不能据此认定双方已明确同意所有物品均不返还。

还应确认交付人的权利和授权。模具可能由客户所有,也可能是其从其他企业借来使用。谁安排运输,不单独证明谁有权允许销毁或转让;工厂准备处置前,需要核具体授权是否来自有权人,不能用客户经办人的一句口头说明替代全部权属审查。

“不返还”先解释原因,再确定能做什么

样件因约定测试被消耗、切割或破坏,与测试后保留样件作为复核材料,后果不同。前者需要说明允许的测试过程及正常损耗,后者还涉及保留用途、期限和结束后的处理。双方也可能明确约定特定物品转归工厂,但应有相应合意,不由不返还三个字自动推导。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二条、第四百六十六条要求结合词句、相关条款、性质目的、习惯和诚信解释约定。若报价、测试方案和沟通一直围绕少量试验样件,而模具明显仅为完成试制临时送入,把不返还解释为工厂取得整套量产模具,就需要足够的约定依据。

反之,若客户明确把某套模具列入破坏性测试对象,双方协商了测试过程及不可恢复后果,不能只因它价值较高,就否认真实有效的约定。仍须核工厂实际操作是否在授权范围内,哪些损坏属于约定测试后果,哪些源于操作错误或保管不当。

允许测试过程中正常消耗,不代表允许为了清库提前销毁;同意留样复检,不代表同意交给其他客户生产。决定某个行为前,应能指出它对应的条款或明确指示。工厂无法说明处置依据时,宜先保留现状并请求确认,不应把不返还扩大为无限制处分。

标准测试单还要审查格式条款

不返还条款若是工厂为重复使用预先拟定、订约时未与对方协商的,符合《民法典》第四百九十六条所述格式条款特征。客户也是企业,不等于这类条款可以跳过格式条款审查;双方真正逐项协商形成的约定,也不能仅因采用打印文本就被认定为格式条款。

需要分开回答三个问题。

第一,条款是否成为合同内容。对于免除或减轻工厂责任等与客户有重大利害关系的条款,提供方应采取合理方式提示,并按对方要求说明。未履行提示或说明义务,致使客户没有注意或理解有关条款的,客户可以主张其不成为合同内容。不能只凭客户签了整张测试单,就当然证明其理解了连量产模具也不返还的后果。

第二,内容是否有效。依第四百九十七条,提供方不合理地免除或减轻自身责任、加重对方责任、限制对方主要权利,或者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等法定情形,均属于格式条款无效的依据。字体加粗或客户盖章,并不单独解决内容效力问题;样件依测试性质必然消耗、有明确范围和风险告知的,也不能未经具体审查一律认定为无效。

第三,仍有歧义时怎样解释。第四百九十八条要求按通常理解解释格式条款,有两种以上解释时作不利于提供方的解释,格式条款与非格式条款不一致时采用非格式条款。若双方专门写明某编号模具测试后返还,不能反过来用标准单上的笼统样件不退覆盖这一具体约定。

以上三层审查各有事实前提。客户主张模具不在条款范围内,与其主张格式条款未入约或无效,可以分别提出理由,不能只笼统写一句霸王条款,就省略用途和协商过程。

测试结束后先核实物状态,再安排交接

《民法典》第七百七十条将测试、检验列入承揽工作类型。实际属于承揽关系的,应结合合同核双方义务;第七百八十四条规定对定作人提供的材料及完成成果妥善保管。随送模具作为配套工具时,也应结合交付目的和第五百零九条的全面履行、协助等规则明确保管与交还安排,不能因它未被写成样件便任意闲置或处理。

工厂宜保留模具存放位置、编号、现状照片、使用次数及异常记录,与进场状态对照。需要拆卸或转运的,先确认哪些部件属于客户交付、哪些是工厂配套工装,并就包装运输方式形成交接记录。整套模具同处一个工作台,不代表每个部件都有同一权属。

客户要求返还时,应说明具体模具、取回人权限和交接安排。若原占有依据已经消失且不存在其他合法抗辩,权利人可依《民法典》第二百三十五条请求返还原物。仅提出返还请求还不能代替实物识别,尤其是同型号模具有多套或模芯曾被更换时,应附上能相互对应的资料。

客户迟迟未提走,也不能仅凭存放时间长就认定其已经放弃模具。工厂可按约定沟通保管期限、费用和提取安排,对无人回复的通知保留到达情况。涉及后续处置应另核合法依据,不自行在通知中增加此前未约定的自动没收规则。

欠测试费,与取得模具处分权仍有距离

如果客户确有到期费用未付,工厂可以依法主张价款,并另行审查是否成立留置。依《民法典》第四百四十七条至第四百四十九条,需要核到期债务、合法占有、是否为债务人动产,以及法律或合同有无禁止留置。动产与债权原则上须属于同一法律关系,企业之间留置有法定例外,但仍不能省略其他条件。

成立留置也不是模具直接归工厂。第四百五十三条要求约定留置后的债务履行期限;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原则上应给六十日以上履行期限,鲜活易腐等不易保管动产有例外。债务人逾期未履行,才可依法协议折价,或就拍卖、变卖所得价款优先受偿,折价或变卖还应参照市场价格。不能将模具先当废料卖出,再以客户欠费解释处分过程。

对于模具已经被误毁或无法返还的情况,应保存处置时间、对象和流向,核是否违反约定及造成何种损失。客户主张重制费用、停产损失,也需证明对应价值、因果及可预见范围,不能直接按其历史全部研发投入索赔。返还争议尚未解决时,双方更不应补造模具已经被明确列入破坏性测试的文件。

佛山孟翔律师实务提醒

工厂处理测试项目结案,可以把样件、复检留样和配套模具分成独立清单,分别确认已消耗、继续保留、待返还及仍有争议的状态。每项状态附实际依据,仓库不要只照测试单上一条不返还说明批量销账。

孟翔律师在广东佛山执业,具有兰州大学法律硕士学历,现任广东尚尧律师事务所执行主任。已发生分歧的,先暂停争议模具的不可逆处理,核对用途和明确授权,再安排返还、继续保管或依法处理欠费;避免为节省仓位,把仍能通过核对解决的范围争议变成模具灭失赔偿。

依据:[《民法典》](https://fgk.chinatax.gov.cn/zcfgk/c100009/c5212250/content.html)第一百四十二条、第二百三十五条、第四百四十七条至第四百四十九条、第四百五十三条、第四百六十六条、第四百九十六条至第四百九十八条、第五百零九条、第五百八十四条、第七百七十条、第七百八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