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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师复制客户户型库带到新公司,侵犯商业秘密的价值如何鉴定?

2026-09-16

设计师复制客户户型库带到新公司,不能把原企业为整个资料库支出的费用直接认定为侵犯商业秘密的刑事损失。需要先确定哪些信息受保护、复制是否违法、新公司怎样接收或使用,再选择相应的数额计算方法。即使有一份盖章的价值评估报告,也仍要审查它评的是什么、依据哪些数据,以及结论是否回答了刑事案件中的损失问题。

送去鉴定的“户型库”,究竟包含什么

以佛山乐从家具及定制家居门店接单为例,一套客户档案可能同时存有楼盘公开户型图、上门量房后的修正尺寸、柜体方案、客户预算、报价底线和多次修改意见。假设设计师离职前将整个文件夹复制到移动硬盘,又将部分文件导入新公司的设计软件,这只是本文用于说明审查方法的情景,不代表某家企业发生过该案。

现行《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十条要求信息具备非公知性、商业价值及相应保密措施。公开户型底图不能仅因被门店下载就变成秘密;在底图上增加的非公开实测信息、客户选材偏好和预算组合,则需要单独审查。资料由客户提供时,还要查看委托合同、信息来源与使用约定,不能因服务器属于企业就推定全部内容均由企业享有权利。[法律原文](https://www.cnipa.gov.cn/art/2026/5/20/art_104_206437.html)

企业提交材料前,应列出具体主张保护的内容。例如,某文件第三版中哪些尺寸经过复测、哪组备注记录了未公开的购买意向,分别对应何种保密要求。把数千张图纸统一写成“公司核心资料”,鉴定人员也难以判断比较范围。公开内容经整理加工形成的新信息,仍须判断其是否能被相关人员轻易获得;不能只因组成材料部分公开,就否定全部信息组合的保护可能。最高法商业秘密民事司法解释第三至六条提供了非公知性及保密措施的审查规则,民事规则的运用不替代刑事案件对犯罪要件的证明。[司法解释原文](https://www.court.gov.cn/zixun/xiangqing/254751.html)

获得与使用的经过,决定数额计算的入口

2025年施行的知识产权刑事司法解释第十六条明确了非法复制与未经授权或超越授权使用系统获取秘密的行为类型。岗位上能够查看资料,不能直接回答是否有权整库导出并带往新公司;反过来,也不能省略原有授权范围的核查,只凭离职和复制动作就定性。[刑事司法解释原文](https://www.court.gov.cn/zixun/xiangqing/463291.html)

对鉴定委托而言,最容易混淆的是下列三种情况:

  • 以不正当手段取得,尚未披露或使用,也未允许他人使用:第十八条允许按合理许可使用费确定损失,不能因尚无新订单就直接记为零。
  • 以不正当手段取得后又披露或使用:可以核算权利人的利润损失;低于合理许可使用费时,按该许可费确定。
  • 原先掌握资料,后违反保密义务披露或使用:对应利润损失口径,不能不作区分就套用前一种情形的许可费下限。

上述区分要求核对导出日志、岗位授权和新公司的文件接收记录。原企业说“他已经使用”,应继续说明哪份文件进入了哪次方案;设计师说“只是备份”,也需交代设备去向、是否共享以及实际访问情况。报告如果直接假设“全库已经使用”,这个基础事实就应被核查,不能交由估值公式默认成立。

逐页检查评估报告的对象、样本与账目

阅读报告时,可以从附件倒查到结论。附件只有一份企业自行汇总的建设费用表,正文却给出完整数据库价值,应追问工时、外购图纸、软件许可和门店日常开支如何划分。设计软件购置支出支持许多订单,其全部价格不宜在没有分摊理由时集中计入一份涉案资料;同一户型反复保存的版本,也需解释各自增加了什么信息。

许可费样本要看实际交易条件。允许永久、独家使用整套资料的报价,与仅涉及若干户型、短期内部参考的许可,缺乏直接可比性。核查是否真实成交、是否支付,许可内容是否包含持续更新、培训和售后支持。企业从未许可过这类资料时,报告应说明如何选取可比样本及调整参数,不能用临时开出的高价代替论证。评估基准日也要与被评价行为相衔接,事后补进资料库的新客户内容不应混入当时的送检范围。

利润核算则要落实到业务关联。假设某客户后来在新公司购买整屋家具,原企业主张整笔成交金额均为损失,应核对该订单是否用了涉案信息、原企业原有订单处于何阶段,以及其中材料采购、安装和其他成本如何处理。营业收入不能直接替代利润。客户因价格、交期或与设计师个人的信赖而另行选择供应商,也会影响“因被侵权减少的利润”的证明;仅列出客户重合名单,尚未解释订单变化的原因。

文件比较可以选取可识别的细节,例如实测尺寸的特殊偏差、修订日期、非通用备注与方案调整顺序。新公司使用的版本若含原库独有的修改痕迹,比文件名称相同更有说明力。对方提出独立量房或客户重新提供资料,应核对其形成日期、原始测量记录和传递链条。这里的目的,是让数额涉及的每组资料和每笔业务都能找到证据对应,避免将全公司的经营下降归到一次复制行为上。

什么时候才讨论整项秘密的商业价值

第十八条还规定,侵权导致秘密公开或灭失时,可以按其商业价值确定损失。被一家竞争企业取得,并不自动意味着已向公众公开;商业价值口径应有相应事实基础。十九条所说的违法所得也有独立范围,不能把新公司全部营业额视作设计师违法所得。[数额认定规则](https://www.court.gov.cn/zixun/xiangqing/463291.html)

若原企业主张资料已完全失去秘密性,应提交传播范围和可访问状态,而非只有员工跳槽证明。报告使用的研发成本、实施收益等资料,还需与前面界定的秘密范围一致。对于已过时的客户预算、重复户型和仍在保密的新设计,应逐项说明处理方式,不能把它们放进同一总额后停止解释。

是否达到刑事追责要求,还须由办案机关结合行为性质、数额及其他情节审查。某项评估金额较低,不能单凭该数字排除其他入罪情形;评估金额较高,也不补足秘密构成、非法取得和使用事实的证明。鉴定或评估报告解决专门问题的能力,有其委托事项和基础资料的边界。

对鉴定有异议,怎样提出才有核查对象

收到用作证据的鉴定意见后,先记录告知时间、鉴定机构、委托事项和结论,再依程序核对能够查阅的材料。依《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八条,犯罪嫌疑人、被害人提出申请的,可以补充鉴定或者重新鉴定;提出申请不意味着一定重新鉴定。[刑事诉讼法原文](https://www.xinhuanet.com/politics/2018-10/27/c_1123620821_9.htm)

异议宜指向可复核的缺口。例如:“附件列入离职后新增的二十份档案,请核对形成时间”“许可样本包含三年培训费,请说明扣除或调整方法”“将全部成交额作为利润,请补充成本依据”。与笼统要求把估值降低相比,这些问题能够明确应补材料、纠正计算,还是重新审查方法。还应查看机构及人员的专业范围、检材来源、版本完整性和程序情况,避免只争论最后一个数字。

企业发现外流后,保全原始设备、服务器日志和权限记录,再调整访问权限;不要为配合主张而补造早于泄露时间的保密文件。设计师及新公司应停止继续传播争议资料,保留原始载体和收发记录,通过合法程序处理资料返还或隔离,避免自行清空设备破坏核查条件。提供完整客户档案时,应同步提出保密需求,减少办案、鉴定环节的再次扩散。

佛山孟翔律师实务提醒

孟翔律师,广东佛山执业律师,广东尚尧律师事务所执行主任,兰州大学法律硕士。

乐从定制家居企业准备报案或送检时,可以先制作一份限定范围的目录:每个主张保护的信息对应原始文件、保密措施、涉嫌复制记录和所关联的损失材料。目录应保留公开来源和重复版本的说明,便于评估人员核对边界。涉案设计师收到意见后,则将异议对应到具体页码、附件和时间记录,请辩护人按当前程序提出核查申请。把鉴定对象说清,再检查计算方法,才能判断那一笔“户型库价值”是否能够用于本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