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岩板工程虚增铺贴面积套取项目款,材料商配合开票会面临什么刑事风险?

2026-09-16

材料商明知施工方虚增铺贴面积套取项目款,仍开具失实发票或协助返款,可能承担相应财产犯罪的共犯责任,并涉及发票犯罪。仅有供货面积大于现场铺贴面积,尚不足以定罪。应先核对下料损耗、真实交货和计量签证,再查发票种类、抵扣情况及每名经办人的知情范围;“客户要求开票”不能代替这些核实。

面积差额要回到下料、交货和结算记录中解释

假设佛山禅城一家岩板材料商向珠三角商业装修项目分批供货,施工方月底要求按一份新增面积表开票。现场复测后,业主发现结算铺贴面积偏大,材料商被要求说明发票依据。这个假设涉及三个口径:整板供应数量、加工后实际安装数量,以及合同允许结算的工程量。三者可能不同,差异需要有记录支撑。

整板切割产生边角料,项目也可能购买备用板、补损板。材料商按真实售出数量结算,并不要求每块板都最终铺到墙上。材料已销售而后续未安装,也不能仅凭现场找不到相同面积就认定交易虚假。应将规格、片数、折算面积、退货和补货逐批对应,避免把累计出库数当成最终净供货数。

施工方把供货面积全部填成已完工铺贴面积,则需要另一套依据。材料商知道自己交了多少板,未必知道施工方完成多少铺贴;也未必掌握业主与施工方约定的计量规则。不能要求其为不在职责范围内的现场计量背书。若材料商参与改写施工签证、把未供货数量补进出库单,或者明知缺少工程量仍对业主确认“已全部安装”,行为就超出了正常售材开票。

审计报告应说明测量位置、图纸版本、增减项和损耗处理方式。报告把差额统一命名为“虚增”,尚需核对其计算过程;材料商提出合理损耗,也应提交当时的排版下料图、退补货单及定价约定。事后随意选一个损耗比例,无法解释具体批次差额。

套走的是谁的钱,决定财产犯罪的审查方向

外部施工方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假工程量骗取合同相对方付款,可能涉及合同诈骗;不属于合同诈骗适用范围的欺骗取财行为,再审查诈骗罪。要证明骗取财物及相关构成条件,不能把结算争议全部刑事化。真实施工、争议计量与虚构未施工部分应分别查明。[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第二百六十六条](https://www.samr.gov.cn/zw/zfxxgk/fdzdgknr/bgt/art/2025/art_890f1333b6284c3cbb225c3cd2647c4b.html)

如果项目单位工作人员利用管理、审核或支付职权,把本单位资金通过虚增工程量转出并非法占有,要审查职务侵占。材料商虽是外部供应商,与单位人员勾结、利用其职务便利共同侵占的,仍可能成为共犯。若涉及国家工作人员等法定主体,利用职务便利非法占有公共财物,还需转向贪污犯罪审查。项目有财政资金不等于材料商自动构成贪污罪,人员身份、财产性质及勾结行为都需要证据。[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第三百八十二条](https://www.samr.gov.cn/zw/zfxxgk/fdzdgknr/bgt/art/2025/art_890f1333b6284c3cbb225c3cd2647c4b.html)、[贪污、职务侵占共同犯罪解释第一、二条](https://jcy.xjbt.gov.cn/c/2016-06-03/3050174.shtml)

核对资金时,应标注付款单位、实际承担损失的单位、材料商收款金额及之后的去向。施工方收到真实工程款后另行侵占其所在单位资金,与业主被虚假计量骗付,可能对应不同被害主体。项目名称相同,不能省去资金归属这一步。

一张失实发票,还要单独核查税收风险

发票应如实反映业务,按客户给出的面积填票也受这一要求约束。《发票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禁止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不符的发票;第三十五条规定虚开的行政责任,并衔接刑事追责。即使财产犯罪共犯证据不足,也应继续核查发票本身是否真实。[发票管理办法第二十一、三十五条](https://guangdong.chinatax.gov.cn/gdsw/gzsw_gkwj/2023-11/06/content_227c97d4d02f4b8092edfecf161a7467.shtml)

增值税专用发票及其他用于抵扣、退税的发票,适用《刑法》第二百零五条及相关解释。没有业务而开具,或超过实际应抵扣业务对应税款开具,属于需要审查的虚开情形。司法解释第十条同时保留了特定出罪条件:不以骗抵税款为目的,且没有因抵扣造成税款被骗损失的,不以该罪论处;若构成其他犯罪,仍另行追责。套工程款的用途需要实际查证,不能凭当事人说“只为报账”便排除骗抵目的。[税收征管刑事解释第十条](https://www.court.gov.cn/fabu/xiangqing/428482.html)

第二百零五条规定以外的其他发票,涉及虚开发票罪时,则审查实际业务与品名、数量、金额等是否相符,以及是否达到情节严重标准。普通发票没有抵扣用途,并不能据此排除这一罪名。税收征管刑事解释第十三条将票面金额五十万元以上列为情节严重的一种情形,还规定了份数结合金额及特定再犯情形,不能把五十万元当作唯一判断线。[税收征管刑事解释第十二、十三条](https://www.court.gov.cn/fabu/xiangqing/428482.html)

财务复核宜分列真实材料价款、疑似虚开票面金额、涉及税额以及涉嫌被套项目款。四项数字回答的问题不同,不能将发票价税合计直接认作虚开税额,也不能直接认作材料商参与侵占的数额。既有真实业务又有失实内容的票据,需要结合具体罪名和开票方式计算,不宜自行将真实部分一扣就宣布低于追诉标准。

材料商的责任,应落实到开票前后的具体操作

共同犯罪要求共同故意。正常接收开票资料、没有认识到套款安排的经办人,与提前商量虚增数量并安排返款的人,不能仅因名字都出现在流程上而承担相同责任。主从犯也按实际作用认定;“只是开票”“没有分到钱”均不足以单独得出结论。[刑法第二十五至二十七条](https://www.samr.gov.cn/zw/zfxxgk/fdzdgknr/bgt/art/2025/art_890f1333b6284c3cbb225c3cd2647c4b.html)

开票申请的附件尤其值得保留。同一份申请如果先写“按真实供货结算”,后来改成与未施工面积配套,并附返款要求,两个版本能够帮助确定人员何时知道异常。负责人批准、销售转述、会计操作和出纳付款,各自接触的信息不同,需要逐人核对。上级指示说明指令来源,不能自动消除明知参与者的责任;单有系统操作账号,也不充分证明本人了解全部套款安排。

返款记录须与真实退货、折让或其他往来区分。应保留对方要求返款的原话、收款账户、凭证及对应订单,解释款项为什么退、由谁决定、退给谁。与实际退货相符的退款有其业务基础;缺少退货却转入项目人员个人账户,会成为需要重点说明的异常。调查中既要提交支持业务解释的资料,也要正面核实与之矛盾的记录。

单位是否承担发票犯罪责任,还须考察单位决策、利益归属及直接责任人员。《刑法》第二百零五条和第二百零五条之一均设有单位犯罪规定。发票盖有公司印章,不意味着全体员工负责;公司内部有人擅自操作,也不当然证明公司完全无关。[刑法第二百零五条、第二百零五条之一](https://www.samr.gov.cn/zw/zfxxgk/fdzdgknr/bgt/art/2025/art_890f1333b6284c3cbb225c3cd2647c4b.html)

佛山孟翔律师实务提醒

岩板企业接到工程审计问询后,可先按发票号码建立核对表,每票关联供货批次、下料图、计量表及收付款记录。对“材料已交付、安装量未知”“数量确认、计价待核”等状态如实标注,不替施工方补签自己未核验的工程量。尚未开具的异常申请应暂停处理并核实,已经开出的则保存原电子文件和申请版本,依法办理更正,保留前后对应关系。

退赔项目款与纠正涉税问题需要分别处理。司法解释对补缴税款、挽回税收损失规定了从宽处理空间,适用取决于具体条件;开红字发票或退回手续费,不能自动消除已经发生的套款行为。退款对象、金额和依据宜核实后留存凭证,避免以一笔无说明转账替代全部处理。[税收征管刑事解释第二十一条](https://www.court.gov.cn/fabu/xiangqing/428482.html)

孟翔律师,广东佛山执业律师,广东尚尧律师事务所执行主任,兰州大学法律硕士。材料商负责人准备调查说明时,应让业务人员解释供货、工程人员说明自己实际参与的计量、财务人员核对票款,再据原件汇总;不得要求全员统一承认不知情,也不要补造损耗单据去填平面积差额。保留下来的每一个原始版本,都应能够说明它在当时被谁用于哪一步结算。